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截止日17時前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500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本次轉讓標的狀況均以實物的現狀為準:包括實物現狀、法律現狀、市政現狀等。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詳細閱讀并認可本項目的資產評估報告等披露內容并完成了對標的資產的現場踏勘,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現狀,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且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及規定,并須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政策和購買條件導致不能過戶或變更等理由退還標的資產。如因不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的買賣政策或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5.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項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報告等全部備查文件等內容,已對受讓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自愿接受標的資產的全部現狀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查閱、勘察或未審慎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資產現狀或不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狀況為由,向轉讓方或北交所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退還標的資產、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還、減少交易價款或者交易服務費等 ),不得以此要求轉讓方或者北京產權交易所承擔任何責任;(2)已自行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并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部門和機構對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3)同意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的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4)同意配合轉讓方辦理標的資產轉讓價款的劃轉手續和資產交割手續;(5)同意標的資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稅費按屆時有效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由轉受雙方各自按規定繳納;(6)如果非因轉受雙方主觀原因致使標的資產權屬不能辦理至受讓方名下的,雙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互不追究相互違約責任。6.受讓方須向北交所交納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5%。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踏勘安排 |
聯系人:蘆先生;聯系電話:010-82295233。本次轉讓標的踏勘時間為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0:00-16:00,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東街65號院主樓北座2號樓19層(融科創意中心)。 |
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標的資產預展時間為掛牌公示期內,意向受讓方踏勘標的資產須提前電話預約(聯系人:蘆先生;聯系電話:010-82295233。本次轉讓標的踏勘時間為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0:00-16:00,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預展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東街65號院主樓北座2號樓19層(融科創意中心)。 2.標的資產的權證登記時間為2014年10月30日,房屋性質為商品房;標的中1901號房產建筑面積288.61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195.61平方米;標的中1902號房產建筑面積244.81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165.92平方米;標的中1906號房產建筑面積426.54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289.09平方米。 3.標的資產目前空置并按現狀轉讓。 4.標的價值不包含增值稅; 5.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500.00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交納截止時間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時(以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被100%扣除,先用于補償北京產權交易所及各方交易服務會員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補償及違約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的;(5) 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
處置方法 |
(1)如本項目在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交易保證金自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之日轉為交易價款一部分。(2)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該交易保證金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自除競價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之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如未出現上述扣除保證金事項規定的情形, 其所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北交所相關規定退還。 |